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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續發展定義最為廣泛採用的是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於一九八七年發表的報告《我們的共同未來》(又稱布倫特蘭報告)中,訂下的定義: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模式。”
(《我們的共同未來》,一九八七年 ).
可持續發展倡議共同努力,為人類和地球建造共融、可持續及具適應能力的將來。要達至可持續發展,關鍵在於協調經濟發展、社會共融及環境保護三個因素。這些因素相互關連,對個人及社會的健康發展至為重要 。(註)
園藝治療重視大自然的珍貴資源,追求人與大自然的契合共處,與可持續發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園藝治療專業發展協會」致力推廣園藝治療使命同時,也十分重視社會以致世界的生態和環境,竭力履行社會責任,在推行服務、研究及日常運作中奉行可持續發展原則,盡力減低對環境的影響。我們奉行的使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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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導師、學員、服務使用者的綠色生活態度,在日常生活躬行環保,學習與自然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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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為社會帶來經 濟效益、生活改善的同時,減少整體污染和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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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滿足我們自己各種需要與期望的同時,不損害子孫後代的福祉;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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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對社會造成環保負擔,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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